同住人则是我母亲及四个孩子的名字,同住人只有我的名字。他们还有权利吗?另外我有权向我哥哥提出另一间房的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9-10-06 17:31:57
问题描述:
我母亲是改嫁给我父亲生下我,改嫁时带有两个女孩一个男孩,大女儿已经成年,剩下两个尚未成年,前夫是我大伯。我父母在我少年时去世,留有我父亲单位公产房两间,父亲临死前口头说房子留给两个儿子。其中一间的住房证持证人是我父亲的名字,同住人则是我母亲及四个孩子的名字,另一间住房证持证人是我父亲的名字,同住人只有我的名字。现在房子需要
拆迁,我和哥哥已经向父亲所在单位付款一万多买成了各自的私产。回迁证也是我和哥哥各自的名字。现在姐姐要分
房产的话,他们还有权利吗?另外我有权向我哥哥提出另一间房的补偿吗?请详细解释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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