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半年。公司垫付所有医疗费,拒绝赔偿。我想找律师帮忙,怎样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8-08-29 15:31:43
问题描述:
有限公司分公司上班,试用期半年。负责工地机电一块。2016年2月14号被公司派往
贵阳一个工地上班,2016年4月15号公司告知我们家属说我老公疯了。我们16号赶赴贵阳,发现他额头受伤,右脚第四个脚趾前面一节掉在地上。脚趾没接上,进行了残补手术。17号送入省二医精神科接受治疗,公司垫付所有医疗费,拒绝赔偿。我想找律师帮忙,怎样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好端端的人疯了,脚趾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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