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者当时不知是谁致伤。现在原告(也就是被打者)能否再到公安部门或检察院要求拘留另一人?
更新时间:2019-10-22 09:51:37
问题描述:
五人群殴一人至头部轻伤,无目击证人,其中两人承认击打。被打者当时不知是谁致伤。公安部门介入后一人承担致伤,另一人只承认打了一拳。后来刑事拘留承认的一人。法院开庭说只追究承担致伤一人的刑事责任。现在原告(也就是被打者)能否要求追究另一人刑事责任?能否再到公安部门或检察院要求拘留另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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