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最新解释是怎么样的,委托律师能给辩护到无罪吗?

更新时间:2018-06-11 16:01:42
问题描述:
挪用公款罪最新解释是怎么样的,委托律师能给辩护到无罪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92699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公款的数额起点是多少呢?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不受数额较大和时间的限制,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二、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2018-06-11 15:55:40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87356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挪用公款罪怎么认定?
    挪用股票、国库券、债券等有价证券案件的认定
    随着我国证券交易的发展,各地出现了一些证券交易所和代理证券业务的银行、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或客户资金,为本人或他人进行证券交易而从中牟利的行为。根据本法第185条、第272条和本条规定,对这类构成犯罪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理由是:其一,证券公司、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有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可能;其二,股票、国库券、债券等有价证券,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原因是,股票、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直接代表一定数额的货币,是货币财产的书面形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据之提取或换取现金。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挪用股票、国库券、债券等有价证券的案件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考察证券从业人员作为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主体时,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证监会工作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下列证券从业人员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1)国家证券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如证监会中的工作人员和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
    (2)国有证券公司、国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
    (3)受国家证券管理机关(证券委、证监会)委派到非国有证券公司、银行、信用社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在证券业中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因此,司法实践中认定证券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挪用公款罪主体资格时,一看其是否具有职务身份;二看其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
    2、考察被挪用股票、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的所有权性质。根据本法第91条规定、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以及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因此,下列有价证券应视为公共财产:
    (1)国有的股票、国库券、债券等有价证券;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股票、国库券、债券等有价证券;
    (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的股票、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
    (4)在国有证券公司、银行、信用社等部门中管理、使用和运输中的私人所有的股票、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
    因此,客户在非国有证券公司、银行、信用社中的股票、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属于私人财产范畴。如果其被挪用,则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而是成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所以,只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具有公共财产性质的股票、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时,才有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可能。
    (1)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证券,不论能否随即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利息一并计算。股票应按照被用当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该种股票成交的平均价格计算。
    (2)记名约有价证券,如果是票面价值已定并能随即兑现的,应按票面数额(有利息的应包括案发时应得的利息)计算。如果是票面价值未定,但能随即兑现的,则以实际兑现的财物价值计算。
    2018-06-11 15:59:48
    点赞
  • 刑事案件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84654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由于刑法将挪用公款的具体用途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而且每种情况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因而在追诉期限的计算上亦有差别,对追诉期限的计算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对行为人挪用行为的评价和正确定罪量刑。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限是怎样的呢?请看下文为大家绍:  关于挪用公款罪追诉期限问题,目前在理论上有不同的见解:一种意见认为,本罪实施的行为是“挪”和“用”的结合,在公款失去合法控制期间,挪用行为实际上也处于继续的状态,因而挪用公款罪属于继续犯(或称持续犯),故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挪用案件被提起诉讼或行为人自动归还了公款之日起计算;另一种意见认为,公款被挪之后,犯罪行为已构成既遂,公款失去控制的状态,不是犯罪行为的继续,而是不法状态的继续,因此挪用公款罪属于行为犯,其追诉期限应从移挪之日起计算。实际上这两种观点的分歧之处在于挪用公款罪是继续犯还是行为犯。  挪用公款罪的既遂,应根据其犯罪构成的不同情况来理解:
    (1)在行为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或用于非法活动的情形下,只要行为人完成了“挪”和“用”的行为,则行为人的挪用犯罪就达既遂,即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于继续状态的是挪用的公款使用权被侵犯的状态,而不是犯罪行为的继续。
    (2)在行为人将挪出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和非法活动以外的其它个人用途时,仅有“挪”和“用”的行为尚不能认为犯罪已达既遂,必须达到超过三个月才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三个月之后的继续状态同
    (1)一样,也是公款使用权被侵犯的持续状态,并非犯罪行为的继续,因为此时犯罪行为已经完成。依据上述分析,挪用公款罪为行为犯是显而易见的,在犯罪形态上也并非持续犯。  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此处的“犯罪之日”,应为犯罪成立之日:“犯罪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犯罪”,应指犯罪行为本身,而非犯罪行为造成的不法状态。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情况下,一旦“挪”和“用”的行为都已完成,就认为犯罪已构成既遂,所以,此时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限应从“用”之时开始计算。行为人将挪出的公款用于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以外的其它用途时,一旦超过三个月,就构成犯罪既遂,此时犯罪行为才完成,因此追诉期限应自挪用公款满三个月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此处的“犯罪之日”,应为犯罪成立之日:“犯罪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犯罪”,应指犯罪行为本身,而非犯罪行为造成的不法状态。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情况下,一旦“挪”和“用”的行为都已完成,就认为犯罪已构成既遂,所以,此时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限应从“用”之时开始计算。行为人将挪出的公款用于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以外的其它用途时,一旦超过三个月,就构成犯罪既遂,此时犯罪行为才完成,因此追诉期限应自挪用公款满三个月之日起开始计算。
    2018-06-11 16:01:42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有没有挪用公款罪的无罪判例,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怎么找刑事辩护律师?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想请教一下,要怎么做职务侵占罪无罪辩护?
你好,他目前被拘押在哪?方便的时候到律师所面谈。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没有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的挪用公款罪无罪案例,挪用公款罪怎么找刑事辩护律师?
首先,从多次挪用公款与多次连续挪用公款并用后一次挪用公款归还前一次挪用公款的量刑应有所区别。行为人多次挪用公款都未还,应按多次挪用公款数额累计确定量刑,对此认识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挪用公款罪判无罪案例有哪些?委托律师能辩护到无罪吗?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帮朋友辩护,请问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怎么做?
你好,寻衅滋事罪的无罪辩护首先要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了寻衅滋事罪。您朋友因为与店老板发生争执,所以找了人把店砸了,打几个客人打伤,对于店铺的损失以及受伤客人医疗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您好,请问要怎么去做聚众斗殴罪无罪辩护?
你好,尽快去公安了解案情,委托律师会见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敲诈勒索能无罪辩护吗?
建议找有名的刑辩律师代理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院判缓刑的内部流程
法院判缓刑没有什么特殊的流程,但是一定要符合可以判处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且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高利转贷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法律如何规定
高利转贷罪量刑标准: 1、个人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新规交通肇事罪吊销驾照十年
吊销驾照的原因有很多,醉酒驾驶、肇事逃逸、饮酒或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酒驾或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等情况都有可能会被吊销驾驶证,会不被吊销驾照,需要根据实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中国新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判几年?
中国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应按下列标准量刑: 1、犯本罪既遂的,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为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致使被害人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师没收我的手机并且一年后才还给我怎么办
没收手机的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才可以确定。教师没收手机后直接交与学生家长,不违法。教师没收手机后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归还,不违法。教师没收手机后便不予归还,违法。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级涉案银行卡冻结了
法律分析: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 2、银行卡透支超出份额; 3、银行卡被冻结,一种是错帐冻结,一种是司法冻结; 4、银行卡连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陈辰律师
近期帮助 24592 人
微信转账记录被删除,该怎么退回
1分钟前
赖启徇律师
近期帮助 9501 人
你好,想咨询一下,就是我租的按摩店
2分钟前
赖启徇律师
近期帮助 9501 人
我在家政公司交了学费,他现在就像倒闭一样,不培训了。我手法还没学完
3分钟前
赖启徇律师
近期帮助 9501 人
我朋友怀孕了想打掉男方那边也同意但是就是一天拖一天不肯露面不肯给钱做手术这个能起诉男方吗
3分钟前
赖启徇律师
近期帮助 9501 人
去超市买东西回家才发现少了一件商品,是否可以去超市问一下,还是说自己吃亏
4分钟前
赖启徇律师
近期帮助 9501 人
相亲平台有引导消费
5分钟前
钟宇弘律师
近期帮助 2876 人
白血病的医疗期是多长时间
6分钟前
石健伟律师
近期帮助 18914 人
联署app激活了,还能退款?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