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一直是异地医保,这样算法对吗?符合破产条件吗?我们有政府划拨的土地,工人安置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9-10-27 14:27:29
问题描述:
你好,国企破产,国企2013年开始有法人,一直属于别的地方的附属单位,由于三线转移政策,我们搬家后总部没搬,我们现在一直是异地医保,总部计算按1996年亏损计算,符合
破产条件吗?而且亏损里面包含总部的家属区的
不良资产,却算在我们分公司,这样算法对吗?财务一直总部控制,我们没有控制权,现在说我们是独立单位,说我们亏损,符合破产条件吗?他们计算设备折旧,有的设备居然折旧40多年,而且年年递增,这样算法不符合
会计法吧,我们有政府划拨的土地,应该是优良资产吧,工人安置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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