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药,还是不方便,事故认定书上是对方主责我次责,当时是电动车与小轿车的事故
更新时间:2019-10-28 18:07:18
问题描述:
您好,我出车祸强势不也轻 因为有身孕不能做检查,不能用药,所以在医院的花费也不多,面部留下疤痕,现在已经有十多天了我行走还是不方便,大夫建议两个月后可能还要二次手术,事故认定书上是对方主责我次责,当时是电动车与小轿车的事故,可是对方说事情处理由保险公司承担,对方今天来电话说只给我5500元钱左右,他说要的话要不要的话就上诉,我觉得不服 自己受的罪太委屈了,请您给个建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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