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年的股东会上通过了一项决议,我想将股权进行处置。是否侵犯了股东的私有财产权?我该如何行使我的权力?
更新时间:2019-10-28 23:32:39
问题描述:
2006年
公司分给部分员工一些股份,当时约定到2012年1月1日后,可以拥有完全
股权。2010年由于公司效益不好,在当年的
股东会上通过了一项决议,即暂停股权的任何处置行为(包括转让、要求公司回购、抵押等),期限是公司连续2年净资产率大于5%或董事会建议或合并持有1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案,并由股东会通过方可进行处置。现在由于经济原因,我想将股权进行处置。请问这个协议是否侵犯了股东的私有财产权?有效吗?如果股东会一直通不过(公司老板持有大部分股权),我该如何行使我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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