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24个月利息后,今年5月份法院宣布他公司破产,现在公司破产了,他的说法能否成立?
更新时间:2019-10-29 20:33:1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在2012年我将50万借给一朋友,他个人出具了借条并注明利息每月1万元,我通过银行转款到他个人银行卡上,没有写还款时间,付了24个月利息后,因他个人公司亏损,至今也没有付息,2016年10月他对我说,他的公司停业很久,想到法院重组,想召集
债权人主张对法院债权申请,只要超过半数以上的债权人同意生产,公司就可以生产,我就申报了债权50万,利息25万,今年5月份法院宣布他
公司破产,且资不抵债,我想问,我起诉他个人要求还款,法院支持吗?他说:因为我曾经向他公司主张过债权,就默认为是
公司债务,现在公司破产了,他个人不承担此债务,他的说法能否成立?我能否起诉他个人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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