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行以天气恶略为理由无法按口头约定2月13日当天交车。请问按2018年1月12日签订的购车合同,我可以要求收回定金并要求双倍赔偿嘛
更新时间:2019-10-31 17:27:19
问题描述:
2018年1月12日签订的购车
合同,车行以天气恶略为理由无法按口头约定2月13日当天交车。截止到现在2018年2月23日车行又以各种理由无法确认时间交接,请问按2018年1月12日签订的购车合同,车行超过多久算既成事实的违约,我可以要求收回
定金并要求双倍赔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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