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有"房屋租赁合同"租期20年,2015年为朋友向银行融资又将该房屋抵押担保,这种租赁情况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吗?
更新时间:2019-11-02 09:33:4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朋友有房屋2011年就出租其兄弟(两兄弟的房屋上下层楼),签有"房屋租赁合同"租期20年,租金340万元巳分三次付清。2015年为朋友向银行融资又将该房屋抵押担保,现因朋友拖欠银行借款本息未还,已被银行申请仲裁,我朋友兄弟担心一但仲裁生效,租赁的房屋会不会被强行拍卖?这种租赁情况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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