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按国家计划生育的两个女儿(前夫属于高危行业)我至今未再婚,是否可以享受村里的双女户待遇?
更新时间:2019-11-03 20:00:47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同志:我是农村户口,前夫是顶替接班的国家职工,我们是按国家计划生育的两个女儿(前夫属于高危行业)生育证都是村里发的,由于属于“一头沉”以前没有享受过双女户待遇。现我们已于2006年离婚,两个女儿都归我扶养,我至今未再婚,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享受村里的双女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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