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对“住宅”还是“商用”有界定权?是否有权按“商用”收取?
更新时间:2019-11-08 15:05:26
问题描述:
我所在的小区是商住两用房,我的房本上也注明是住宅,现在我用来开辅导班,但没有办理办班的任何相关手续。物业在商用物业费1.5元平方的基础上,又多加1元,按2.5元收取。我不接受,物业说照顾我是
业主本人办班,把我的水电,按照住宅收取,物业费仍按2.5收取。
请问律师:
1.即便我用于商用,物业是否对“住宅”还是“商用”有界定权?是否有权按“商用”收取?
2.在“商用”物业费的基础上,又多出一层“办班”的标准,我是否有权拒按此标准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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