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的时候基金会发通知说由于我们的合作公司经营困难申请破产影响了我们基金会,就给我们出了放假通知逼着大家辞职,还说有资金能力的时候给。
更新时间:2019-11-09 14:37:49
问题描述:
2014-2018年在一家基金会工作,2018年8月的时候基金会发通知说由于我们的合作
公司经营困难
申请破产影响了我们基金会,就给我们出了放假通知逼着大家辞职,欠了我们2018年1-8月份的绩效钱没有给,但是出具了绩效确认单,确认了金额,还说有资金能力的时候给。现在我提交了
仲裁,2019年7月开庭,对方反悔说欠我们的绩效是破产的那家公司(也是基金会的发起人)给的,现在他们破产了没有给基金会钱所以没办法给我们发。然后他们也提交了2016钱以前那家公司给我们的签字文件之类的。2016年下半年开始基金会所有活动都收取了10%的管理费,我们的费用都是从管理费中出的,但现在他们坚持说我们的绩效是那家公司给的,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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