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提起诉讼保全其车辆,但并没有出具维修发票明细。对方的车辆已修好还能做车损鉴定吗
更新时间:2019-11-11 09:36:44
问题描述:
3月18日我与对方车辆发生
交通事故后,交警判对方付主要责任,我方付次要责任,我方提起诉讼保全其车辆,4月26日开庭,今天开庭,对方把车辆修好了并做了车损鉴定为6600元,但并没有出具维修发票明细。我方要求法院对我方车辆和对方车辆重新鉴定车损。对方的车辆已修好还能做车损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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