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构成寻衅滋事罪吗?也不是导致对方轻伤二级的,法院会怎样判我老公?还是故意伤害?
更新时间:2018-09-01 05:36:1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一六年正月十八晚上,我老公和四个同事去ktv唱歌,期间他和他们组的组长上厕所,他组长先出来的,在走廊上不小心碰了被害人其中一个女的一下,他当时跟她道歉了,但对方三个男的不愿意,这时包房一个同事也过来了,双方就吵起来,我老公在厕所也跑过来了,吵着就动起手来!我方吧对方打成一个
轻伤二级一个轻微伤,我方一个轻微伤,当时公安局没抓,给我们两个月时间要自行调节哩,但对方漫天要价,后公安局介入,把我老公跟他那个组长先抓了,定的
寻衅滋事罪,后我方已积极赔偿,对方写了谅解书,但公安局不放人,我老公他们已经批捕了,请问这种情况构成寻衅滋事罪吗?我老公不是挑起事端的人,也不是导致对方轻伤二级的,他就打了对方两下,还有对方要找人,我老公夺了他们手机,再就是往车上抬他们,去给我方这个人包扎伤口,法院会怎样判我老公?他们这种行为到底是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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