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等交警队把责任认定书给打出来,车损和拖车费和停车费按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保险公司和对方骑电动车的人来付费,这样在法律上是合理的被认可的吗?
更新时间:2018-09-01 09:45:38
问题描述:
我的车是小轿车,我在马路上行使的时候中途在路边停了一下车,就被后面的电动车给追尾了,我的车上的太平洋全险,我车后面
保险公司定损是2000多,对方电动车没事,人就给腿拍了个片子也没事,报警了,现在车都在交警队扣了8天了,我想问您的是:如果按正常程序往下走的话,就等交警队把责任认定书给打出来,然后通过
保险公司的方式赔对方的拍片费,车损和拖车费和停车费按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保险公司和对方骑电动车的人来付费,这样在法律上是合理的被认可的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