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给她下个月马上法院起诉。我想了解一下她这样做合理吗?我给多少是合适的?
更新时间:2019-11-16 23:04:28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
离婚一年多,一女儿跟女方。现在
上海打工,年收入四万左右。离婚时有外债八万,当时离婚协议拟订月付五百,外债我还。因为我属于单位外派最少三年,现在已经期满了,当时协商如果回到我们原单位工资在月2500左右月
抚养费一千的话,自己生活也会有困难,就定成了500。抚养费每月按时给付,从未拖欠,现在突然女方要求增加抚养费至一千元,如果不给她下个月马上法院起诉。我想了解一下她这样做合理吗?我给多少是合适的?请明天电话联系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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