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在摊位上,在送去医院缝了一十多针,能不能算故意伤害?是否有利
更新时间:2019-12-01 18:41:04
问题描述:
昨天早上在摊位上,一个姐姐来卖菜,我说十块一斤卖给你,当姐姐都要买时,旁边摊位的老板说我这八块买给你,因为一直有点矛盾,我一时气不过就对他动手了,他打不过,就叫来四个人打我一个,趁我不注意从后面用砖头拍了两次我的头部,我当时就没有意识了,在送去医院缝了一十多针,现在医生让留院观察,这种情况能不能算故意伤害?如果起诉对我是否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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