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购买养老保险。我们这种工资应该以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吗?收费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18-09-03 11:28:42
问题描述:
你好!旅游地产项目拖欠员工工资,2015年8月公司转卖给别人,2016年6月再次转卖给别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公司已于2016-7-8重新启动项目,与员工之前即没有解聘也没有重新启用员工的意思。原来就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
养老保险。至今工资还是不予支付。且2015年8月县
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查,将所有工资资料提取了。该案件已于2016年1月移送公安机关。在这个过程中找过乡政府也找过项目部本身,都是在不停的推委当中。想咨询下:我们这种工资应该以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
劳动仲裁吗?如果申请?可以申请的是哪些项?收费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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