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口头约定出现事故的赔偿责任。现已得到保险赔偿32236.4元,保险公司赔付了32236.4元
更新时间:2018-09-04 01:59:39
问题描述:
事 实 与 理 由
2014年6月,原告雇佣被告经营出租车,并口头约定出现事故的赔偿责任。同年7月9日22时许,被告驾驶原告的出租车在国道182公里+900米处,因超速行驶并操作不当,与陈某库驾驶的重型大货车相撞,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600元。现已得到
保险赔偿32236.4元,余额16363.6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责任划分为陈某库90%李俊10%
其中修理费总共39000元,
保险公司赔付了32236.4元,差6763.6元是原告自己拿的。在9600元是出租车修了96天,计96天的
误工费。总计1636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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