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与自己有关?(构成了肇事逃逸)于是就被拘留了。
更新时间:2018-09-04 07:22:52
问题描述:
您好,我父亲8月2日早上四点五十左右在去往拖饲料的路上,对面一辆大卡车开着远光灯照得他视线模糊,当时没有路灯,他隐约看到路左前方有一个人倒在地上,他不清楚是自己碰倒的还是早就倒在那的,毕竟他也听说现在碰瓷的人很多,不清楚情况,肉眼看地上没有血迹,心想要是不是自己碰倒的,万一上去扶了反倒难做。(当时他看到有人倒在地上,对于一个没什么文化的人来说真是害怕,心里没底。)然后他就倒了一下车开走了。第二天下午镇上饲料站上的老板娘对他说有交警到店里询问了解相关事宜,他听后才知道心存怀疑与自己早上碰到的事情有关。晚上七点多回到家就把这情况与我说了一下,听完我就和父亲骑电瓶车去杨巷派出所想确认一下是否与自己有关?派出所值班人员说这里办不了,要去官林派出所。当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电瓶车也没电了,然后于4号早上去了官林交警中队,经过确认认定是他碰倒的,(构成了
肇事逃逸)于是就被
拘留了。交警要我回去就打电话给
保险公司报案,5号上午到宜兴交警大队先缴三万元作为对方的安葬费用,回家后就七凑八凑的凑了3万元于5号早上交到了交警大队。后面交警说要我这两天凑到十五万这样,到下周一的早上九点前双方家属在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