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费用,现在男方要我履行上面手写的离婚协议,上面的协议没有经过当天民政局公证是有效的吗?
更新时间:2019-12-13 21:19:28
问题描述:
我们离婚当天上午手写
离婚协议稿,写的是2009年7月19日男方与女方离婚,四年生的两个孩子归男方,房子归女方。女方给付男方婚后买的房子一半的费用,装修一半的费用,孩子的
抚养费用,落尾都签了字但没有时间日期。但是下午去民政局我不同意手写的稿我觉得我俩个孩子都要不到,又以民政局公证的房子归女方孩子归男方,女方不承担
抚养费这个协议签的字离得婚。现在男方要我履行上面手写的离婚协议,才给我办房产去他的名字。我该怎么办?上面的协议没有经过当天民政局公证是有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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