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被一骑电动车追尾,交警大队责任划定为我汽车次责,也把保险公司起诉法院
更新时间:2018-09-04 15:35:14
问题描述:
你好,我开车被一骑电动车追尾,交警大队责任划定为我汽车次责,电动车主责,电动车前面带一男孩,后带18岁女孩,电动车伤者在医院治疗共划费8000元左右,我汽车修理划费2700元,我汽车在本地物价局定损费300,电动车定损费100元,再私下协商未果情況下,电动车伤者把我起诉法院,也把
保险公司起诉法院,保险公司答应给给电动车方赔付
医疗费及误工费一切,我车出事后被交警大队扣押多日,我在西安上班,为这事在交警大队去了多次,交警大队是
蒲城的,我每天要上班,扣押车期间每天打车上下班,多次请假从西安回蒲城处理这事,单位也扣了我工资,以及我回西安的来回费用,我要电动车方赔我修车费用,法律让我另起诉电动车方,问下,我都需要对方赔我那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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