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时本人与对方同向行驶,造成对方脑出血,问问这属不属于工伤
更新时间:2018-09-04 16:20:15
问题描述:
2016.02.22号,本人骑
公司摩托车上班途中与一骑自行车老人发生
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本人与对方同向行驶,我在对方左后方,经过一个路口时对方突然向左转向,本人躲避不及撞到对方自行车中间位置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脑出血,经治疗现在已经出院,伤残评级二级。我想问问这属不属于
工伤,因为我是一名铁路建设施工员,我骑摩托车是在公司驻地去工地的路上,病人的治疗以及赔偿费用应不应该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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