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1年零2月,现阶段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业绩考核依照一季度派发,4-6月业绩考核没法。赔付1.5月北京均值三倍薪水+1月一切正常薪水。4-6月业绩考核不给。合理合法吗?能够申请仲裁吗?
更新时间:2019-12-20 14: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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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1年零2月,现阶段企业要解除
劳动关系,业绩考核依照一季度派发,4-6月业绩考核没法。赔付1.5月北京均值三倍薪水+1月一切正常薪水。4-6月业绩考核不给。合理合法吗?能够
申请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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