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涉该刑事案件。我该怎么办?直接告公安机关吗?可要求国家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8-09-06 10:31:46
问题描述:
因我前妻涉刑事案件,我名下的一辆面包车被宜昌市西陵区公安分局于2014年7月20日扣押。这辆车是我与前妻正常做生意时购买的。当时扣押车辆时车辆由我驾驶并交给公安分局。2016年8月我前妻案件
二审结束。我并不涉该刑事案件。现在我去找公安分局要车,办案人员推脱说车辆资料交于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我去找西陵区检察院,检察院办案人员回答说案件车辆由公安机关负责。我该怎么办?直接告公安机关吗?可要求
国家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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