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由于臀部肿胀治疗时间由15天延迟至一个月。这属于医疗事故过医疗过错吗,医院是否应当承担期间费用。
更新时间:2018-09-06 17:46:37
问题描述:
因突发急性脑梗在当地急诊室就诊,因病人眩晕打了一针止晕针,打针当时挺疼,第二天断断续续也疼,以为针后针眼有点疼正常,之后3到5天症状好转,转院本医院二院心脑专科,10天左右,脑部病情好转准备15天左右出院,可针眼周围开始严重肿胀,右臀部疼痛难忍,无法翻身、走路、下床,臀部一下大腿、小腿神经抽痛,做B超显示实体硬块,经诊断输液,外敷现在病情好转。但由于臀部肿胀治疗时间由15天延迟至一个月。请问,这属于
医疗事故过
医疗过错吗,医院是否应当承担期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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