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躲过了。我这种情况是过失吗?有没有过错?是否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协商赔偿的话,我估计赔偿多少。
更新时间:2018-09-06 23:51:21
问题描述:
我在娱乐室打麻将,受伤者因喝酒后一直在我旁边说话骚扰我,我多次劝导她回家休息无果,且
通知她的家人带她回家休息。她的家人说没有办法让她回家,放任她在我旁边骚扰我,并且有多人权她回家休息都无果。到最后我说我不玩了让她玩,请她让我出去。注(当时我是坐在一个死角上,出进都必须从她的位置过),她不让。我就推了她一下,她就摔倒了。她起来后就用塑胶凳子砸我,我躲过了。我也用塑胶凳子砸她,可是就这一下子,就把她的眼袋打了一个0.6厘米的口子,且眼泪管断裂。经过多家医院医疗,都没结上眼泪管,在省内最好的医院也没结上眼泪管。所有的费用都是我垫付的。经过我自己看了一些资料,我估计她这个已经达到
轻伤。
请问,(1)我这种情况是过失吗?
(2)伤者的行为在本次事件中有没有过错?她是否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3)如果协商赔偿的话,我估计赔偿多少。注(目前所有的费用都是我在垫付,伤者一分钱没出)
(4)假如伤者要勒索我的话,我是不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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