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以股票收购方式与国内企业建立中外合资企业,对外有最低投资额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0-01-13 07:59:57
问题描述:
外商以股票收购方式与国内企业建立中外合资企业,对外有最低投资额要求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57315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1-股权争议中出资证明书、投资协议、股东名册、公司章程都是直接证据,出资证明书直接证明股东的出资情况是确认股权最有利的证据。2-出资证明书属于源泉证据,公司设立后,公司应依法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无论是实际出资还是认购股权,发起人均能取得股东身份。股东取得出资证明书后,有权要求公司将自己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中,并要求公司将其股东身份登记于公司的登记机关。出资证明书是产生效力证据、对抗证据的前提。3-投资协议属于源泉证据,是继受股东取得股东资格的前提条件,经工商备案的投资协议具有其公信力和对抗第三人的公示力。4-股东名册属于效力性证据,具有当然授予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也是公司内部股权确认的重要依据。5-公司章程等登记类文书具有较强的公示、公信效力,属于股权的对抗要件,未经登记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6-股权的实质要件在公司内部具有优先效力。出资证明书、各类股权变动类文书、股东名册具有创设股权的效力,是股东真实的意思表示,不涉及交易的安全,故优先适用实质要件。当股东或公司与第三人发生股权上的争议时,涉及交易安全保护,应奉行商法的外观主义,以对抗证据为依据。公司章程登记是形式要件,具有对外宣示的功能和证权的效力,但是在处理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争议中,形式要件优于实质要件,公司未经登记的事项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7-《公司法》(2014版)第11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法》第31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公司法》第32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公司法》解释三第23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若能够证明其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则可确认其股东资格。”
    2020-01-13 07:55:11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26716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公司在四种情况下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即: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020-01-13 07:57:34
    点赞
  • 涉外纠纷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33330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一)公开收购  它是指要约人以高于某公司股票的当前市价,向该公司所有的股东发出买入全部或一定比例股票的要约,该要约人可以是该公司原有的股东,也可以是其他公司法人(自然人)。在公开收购中,“公开出价”是一个至为关键的因素,对于收购公司来说在其正式公开收购要约后,只能以该要约作为购买该股票的价格,而不得在此要约有效期间内,另在公开市场上或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购买任何其他股票。所以,要约公布之前的保密工作也是至为重要的。  
    (二)杠杆收购  又称融资收购,是指透过目标公司的大量举债来向股东购买公司股权的收购方式,所谓“杠杆”,是指公司通过借进资本或发行优先股而取得的金融资产。由于债权人并不要求参与日后的经营利润,只要求固定的利息和本金的偿还,且公司支付债务利息又无需计入公司应税收入之中,因此,那些意图通过买卖公司股权来获利的收购者,自然愿意选择举债高的融资方式,以期达到所谓的杠杆效果。其本质上是一种投机活动,它不仅是股权的转移,而且将对目标公司的资本结构产生巨大的影响,使目标公司由一家低负债比率的公司变成一家高负债比率的公司,公司的信用级别也将随之降低。  
    (三)协议收购  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就转让股份的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的行为。该形式适用于对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收购,是我国资本市场发育尚不成熟条件下一种独特的收购方式。其优点在于对承受能力有限的二级市场来说,协议收购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较小,但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由于在信息公开、机会均等、交易公正等方面皆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20-01-13 07:59:57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个人独资企业是公司吗
个人独资企业是公司吗
企业法律顾问 4535
你好,我想请问外企收购国内企业,中方所得的收购资金是否需要交税
(一)公开收购  它是指要约人以高于某公司股票的当前市价,向该公司所有的股东发出买入全部或一定比例股票的要约,该要约人可以是该公司原有的股东,也可以是其他公司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购买与国内企业建立中外合资企业是否有最低投资要求?
1、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均无需进行清算。 2、根据《公司法》规定,合并各方需要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被收购企业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应何时缴清实物出资?
知识产权出资权利存在瑕疵的法律风险? 答:对于技术出资方而言,应避免其存在任何知识产权合法性、完整性的法律风险。如果职务技术成果、软件职务作品等存在权属争议,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关于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方式收购中外合资企业
你好,比较复杂,可以委托处理,建议来电详询
全部7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自然人如何能够与外商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资企业?
可是我只有100万用于注册公司和投资. 先注册100万的私营有限公司, 然后这公司的资产,即这100万元全部拿出与外商合资. 国家法律,政策允许吗?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44分钟前
温海宽律师
近期帮助 12203 人
私人拖欠工资也写了那个多久给,现在又不给怎么办
53分钟前
廖天军律师
近期帮助 1976 人
被开工厂的好朋友花10万入股公司,后又说亏了!感觉被诈骗了!
1小时前
广东觉晓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9795 人
请问美栗丽人贷是正规平台吗
1小时前
盈科王雨昕律师
近期帮助 43988 人
我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县级以下的村里面的警察口头传唤我我本人在其它城市可以不配合吗前提是我没有违法
1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3968 人
卖车合同纠纷
1小时前
天习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38183 人
我想问网络聊天平台挣钱算是犯法吗
1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3968 人
挂牌古树自然倒了把房子压烂了找谁赔偿损失?
1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3968 人
在工伤住院期间发生疾病的算不算工伤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