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人为公司法人(变更前)企业法人和股东人员全部变更,如何追回订货人所欠货款,还是该变更前的法人?
更新时间:2020-01-18 12:11:25
问题描述:
本公司与欠款公司采购订单日期为2019年7月25日,订货人为公司
法人(变更前),货物价值20500,约定货到付款,至今货款均为支付。该公司又于2019年9月16日变更公司主体信息,企业法人和股东人员全部变更,企图逃避所欠货款。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追回订货人所欠货款,诉讼起诉对象是该公司还是该变更前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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