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法院判我离婚,孩子是我的,男人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到2020年6月底还我5万元,去年5000元,少了4.5万元。然而,连续三个月没有支付儿童抚养费。在何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该名男
更新时间:2020-01-23 13:03:27
问题描述:
2018年6月,法院判我
离婚,孩子是我的,男人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到2020年6月底还我5万元,去年5000元,少了4.5万元。然而,连续三个月没有支付儿童
抚养费。在何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该名男子一次性支付
子女抚养费?或者我不想要赡养费,终止探视权,把孩子的名字改成我的姓,只让他剩下45,000英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