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年,2月1号离休,个人社保单位,审批后,我工作年限42年,视同缴费年限,155年,交费期限,27年,合乎法律规定离休,给申请办理了,离休,办理手续,但医保局,不给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离休,要我再延交
更新时间:2020-01-23 19:13:40
问题描述:
我19年,2月1号离休,个人社保单位,审批后,我工作年限42年,视同缴费年限,155年,交费期限,27年,合乎法律规定离休,给申请办理了,离休,办理手续,但医保局,不给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离休,要我再延交10年医保费,我办的是城镇职工,个人社保和医疗保险,离休后不应当再延交医保费,可是她们也不给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离休,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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