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单位要求我退还社会保险费用,该怎么维护权益?
更新时间:2018-07-01 03:31:27
问题描述:
我是去年五月份转正,直到去年8月份单位才给交的
社保。今年6月份
离职,但是单位给我交到7月份的社保。现在要求我给单位退还6.7月份单位和个人承担的部分总计1810元。因为我6月只上1天班,所以要我还两个月的。我想请问
律师能不能用这两个月来抵消去年他们本应该给交而没交的那部分。求法律支持
因为他们说我是7月份才拿来的档案 是从建档开始算起,前面的不补交。 请问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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