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处理了18年10月份的离婚。离婚协议规定我们没有财产,只有一个女儿被判给了这个男人。然而,我们有一所房子。我没有要,而是给了那个人。现在我们再婚了。我想问,那栋房子还不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20-01-30 20:43:24
问题描述:
你好,我处理了18年10月份的
离婚。
离婚协议规定我们没有财产,只有一个女儿被判给了这个男人。然而,我们有一所房子。我没有要,而是给了那个人。现在我们再婚了。我想问,那栋房子还不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如果我们再离婚,我有权利为房子而战吗?(该房屋价格合理,尚未获得
房地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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