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聘请律师介入后又抓捕一名犯罪嫌疑人后。请问符合程序吗?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8-09-10 05:22:44
问题描述:
我弟媳与邻居因琐事发生纠纷,邻居叫来他两个女儿的男朋友共三人于2017年7月15晚上十一点在我弟媳门口再次挑起纠纷。我弟弟在外打工,打电话给我让我去看一下,在我把弟媳关进大门里,劝解对方过程中对方三人把我打成鼻骨及上腭骨骨突骨折,肩胛骨骨折。经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八月十几号派出所下发了立案通知后,
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了,在我一再催促并提供线索的情况下抓获一名嫌疑人,另外两个嫌疑人不抓,在我聘请律师介入后又抓捕一名
犯罪嫌疑人后。羁押一个月后又被放出来了,问律师是怎么回事,律师说不知道,后律师与派出所所长联系得知是检察院没批捕,并说这不影响以后得法院判决。请问符合程序吗?第三个属不属于
共同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吗,他已满16不满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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