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划分的责任认定为对方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我感觉自己被撞了,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20-02-12 17:55:3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今年5月29号,我骑电动车撞上了在路边突然打开的车门,导致左手骨折,交警划分的责任认定为对方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现在对方保险公司给我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车费,车损维修费)但是都只赔80%,我感觉自己被撞了,手断了,还亏钱,我不知道他这样赔偿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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