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走在非自动车道上,被摩托车撞飞向自动车道,摩托车首次倒在自动车道上后,继续滑到29.6米外的道路齿上。摩托车没有车牌,驾驶员没有驾照。由于没有第三者,交通警察将摩托车第一次倾倒的位置定义为碰撞
更新时间:2020-02-27 13:00:22
问题描述:
行人走在非自动车道上,被摩托车撞飞向自动车道,摩托车首次倒在自动车道上后,继续滑到29.6米外的道路齿上。 摩托车没有车牌,驾驶员没有驾照。 由于没有第三者,交通警察将摩托车第一次倾倒的位置定义为碰撞位置,判定行人碰撞汽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那是合理的吗? 行人怎样才能赢得最小的责任或者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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