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吃了卡马西平后全身出现红斑紫癜,患者发热有水泡,患者去看了颈椎痛医生开的这种药,这种药在治疗跌倒病!能给我属于医疗事故吗

更新时间:2020-02-29 06:59:29
问题描述:
你好,吃了卡马西平后全身出现红斑紫癜,患者发热有水泡,患者去看了颈椎痛医生开的这种药,这种药在治疗跌倒病! 能给我属于医疗事故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51252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在医疗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属于的情形,在临床上将其称之为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患方不配合治疗及疾病的自然转归等。  
    (一)医疗差错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虽然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结果,但尚未达到《条例》中所规定的严重程度。有的学者认为,医疗差错是指因诊疗护理过失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以外的一般损害和痛苦。具体来说,医疗差错就是由于诊疗护理中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低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也就是说,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行为性质是一样的,只是由于前者并未达到法规规定的严重程度,而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本身又分为严重差错与一般差错。  一般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虽有过失行为,但尚未给病员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也没有任何不良后果。严重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的过失行为,给病员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延长了治疗期间,给病员带来了痛苦,但并未造成病员其他不良后果。  在医疗实践中,区分严重医疗差错与一般医疗差错的关键是对病员的身体健康是否造成影响,造成一定影响的,就属于严重医疗差错;未造成影响的,则属于一般医疗差错。  
    (二)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不良后果,以及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由此可以看出,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或特殊病情所导致,其发生不是医务人员通过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够预见和避免的。《条例》第33条规定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属于医疗意外。  
    (三)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某一种疾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了与该种疾病相关的其他一种或者几种疾病的病理状态。这里所说的并发症,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一种疾病并发另外一种或者几种疾病,而后者的发生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因此,如果并非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所致,一种疾病并发另一种或者几种疾病所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于缺乏医疗事故的主观构成要件,不属于医疗事故。  
    (四)患方不配合治疗  患方不配合治疗是指因患者及其家属的原因延误诊疗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实践中,经常出现某些患者及其家属在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程中,不如实地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症状、病史,或者不遵守医嘱服药,不接受做必要的检查治疗等情况。因此,使得医务人员在病人发生意外情况时无法顺利找到真实病因,以至于延误治疗或者抢救时机,给病人自身造成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医务人员不具有主观上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医疗事故,自然也就不应当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五)医用产品损害  医用产品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使用医用产品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植入人体内部的产品,常见的如骨折内固定材料,如果这类产品的质量、灭菌、生物活性等指标有缺陷,植人人体后就可导致不良的后果。  
    (六)非医疗意外  非医疗意外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或门诊诊疗)期间,由于非医疗活动即患者自己的行为或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晚期癌症病人的自杀行为,这些非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患者个人的行为或第三者引起。  
    (七)疾病的自然转归  疾病的自然转归,是指疾病经过治疗以后所达到的结果或指疾病自然发展的结果。在医疗实践中,某些疾病或疾病在某个阶段的治疗结果经常不为患者或患者的亲属所理解或接受,医务人员在整个医疗行为过程中均遵守诊疗规范,不存在任何过失。  
    (八)非法行医行为  非法行医行为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从事医疗活动,按照医师执业管理的规定,执业医师应当在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内执业。执业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也是非法行医行为。  
    (九)非人身损害纠纷  所谓非人身损害纠纷是指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不是诊疗护理引起的不良后果,而是其他非诊疗护理而导致的侵权行为,如患者就诊时,医护人员态度生硬、收费不合理,医生违反保密义务,未经患者同意,在中提及患者的姓名和病情,泄露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侵犯患者的隐私权,造成患者的名誉受损等等。
    2020-02-29 06:55:53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84572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1、医疗事故是民事侵权纠纷,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情节严重,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0-02-29 06:57:30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61830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2、误工费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平均生活费”是指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地方上一年度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6、残疾用具费
      残疾用具包括假肢、轮椅、助听器、义眼、假牙、假发、眼镜等。
      因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按照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
      交通费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合理的交通费用等,一般视患者病情、伤型情况并结合当地交通条件而定。但是患者出于故意耗费而支付的不必要的各种交通费用,不应当列入赔偿范围。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患者因转院治疗、检查往返等原因未能住院也未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扶养。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及其近亲属因医疗事故遭受心理上或生理上的痛苦而以金钱支付方式给予的抚慰。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不超过3年。
    2020-02-29 06:59:29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吃中华鲟犯法吗
吃中华鲟犯法吗
刑事辩护 9833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喂,服用卡马西平后,全身紫色红斑,导致发烧身体起泡,病人去看颈椎疼痛医生开这种药,但这种药是特殊治疗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吃了医生开的药,患上了光敏性皮炎,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因医生给开激素药患者不知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有证据证明确实是医生的错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那就属于医疗事故。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导致病人发烧身上出水泡,病人去看颈椎痛大夫给开的这药,但这药是专治颠廯病的!能属于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病人胃疼,医生没看病人就开了胃疼药,点滴后,病人死于心梗,医生有没责任
心梗误诊为胃疼。 具体还要看病历分析,可先封存了病历以固定证据,协商不成起诉、..
全部7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请问打了新冠疫苗后致残算不算是医疗事故
接种疫苗后如果产生了不良的反应,就属于医疗事故,应该搜集证据向医院提起诉讼。没有严重后果的,一般来说不算事故,但是属于违反诊疗规范行为。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医疗事故相关的案件想咨询赵律师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书; 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诉讼解决,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想问一下骨折做手术10个月后发炎了医生有没有责任
因医疗事故造成骨折的,首先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何准确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鉴定内容包括: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医院花了不少钱却还没治好病怎么办?
您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肾结石做的微创去复查说没做干净可以申请免费治疗吗
您好,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杭州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理指南
法律分析:跨省异地联网就医住院直接结算,需要到杭州市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跨省就医备案。备案之后发生的跨省住院费用,就可以刷卡结算,而且用药诊疗目录将使用当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3分钟前
青楠律师
近期帮助 737 人
你好,老赖不还钱的话,他的家人会有什么影响吗
18分钟前
赖启徇律师
近期帮助 8056 人
你好!工伤出院后,还需要治疗的,可以不到指定医院治疗吗?
20分钟前
周于炜律师
近期帮助 7143 人
想咨询一下工伤问题
25分钟前
周于炜律师
近期帮助 7143 人
我想解除担保
25分钟前
孙志伟律师
近期帮助 44420 人
想咨询下,公司给放淡季假,每个月最低保障,然后一年后被辞退,补偿按照淡季假期间最低工资给的
27分钟前
庄涛律师
近期帮助 8968 人
弟弟朋友因抢夺他人手机犯罪了弟弟在抢夺过程中起到了踩点作用(未成年)这件事会怎么判
35分钟前
王珂律师
近期帮助 75743 人
分期买的手机,买的时候说是原装的,结果买回来发现后盖是换过的,我找他们退换,一直不回应我
37分钟前
王奎律师
近期帮助 10005 人
认识两个多月的女朋友,见面后她说不想结婚给她转的钱和买的金首饰花了4万多可以要回来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