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去医院手术治疗摘除食管及一部分胃,手术后有毛细血管破裂,医院门诊沒有寻找缘故再胸骨侧放血,結果人差点儿过世,之后医院门诊专家会诊发觉挨近胃的肝脏上带伤口,摘除了一部分脾才包起来命,我想问一下这归

更新时间:2020-03-03 15:38:42
问题描述:
我爸爸去医院手术治疗摘除食管及一部分胃,手术后有毛细血管破裂,医院门诊沒有寻找缘故再胸骨侧放血,結果人差点儿过世,之后医院门诊专家会诊发觉挨近胃的肝脏上带伤口,摘除了一部分脾才包起来命,我想问一下这归属于医疗事故纠纷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医疗纠纷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73727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在医疗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属于的情形,在临床上将其称之为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患方不配合治疗及疾病的自然转归等。  
    (一)医疗差错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虽然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结果,但尚未达到《条例》中所规定的严重程度。有的学者认为,医疗差错是指因诊疗护理过失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以外的一般损害和痛苦。具体来说,医疗差错就是由于诊疗护理中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低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也就是说,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行为性质是一样的,只是由于前者并未达到法规规定的严重程度,而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本身又分为严重差错与一般差错。  一般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虽有过失行为,但尚未给病员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也没有任何不良后果。严重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的过失行为,给病员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延长了治疗期间,给病员带来了痛苦,但并未造成病员其他不良后果。  在医疗实践中,区分严重医疗差错与一般医疗差错的关键是对病员的身体健康是否造成影响,造成一定影响的,就属于严重医疗差错;未造成影响的,则属于一般医疗差错。  
    (二)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不良后果,以及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由此可以看出,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或特殊病情所导致,其发生不是医务人员通过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够预见和避免的。《条例》第33条规定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属于医疗意外。  
    (三)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某一种疾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了与该种疾病相关的其他一种或者几种疾病的病理状态。这里所说的并发症,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一种疾病并发另外一种或者几种疾病,而后者的发生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因此,如果并非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所致,一种疾病并发另一种或者几种疾病所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于缺乏医疗事故的主观构成要件,不属于医疗事故。  
    (四)患方不配合治疗  患方不配合治疗是指因患者及其家属的原因延误诊疗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实践中,经常出现某些患者及其家属在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程中,不如实地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症状、病史,或者不遵守医嘱服药,不接受做必要的检查治疗等情况。因此,使得医务人员在病人发生意外情况时无法顺利找到真实病因,以至于延误治疗或者抢救时机,给病人自身造成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医务人员不具有主观上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医疗事故,自然也就不应当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五)医用产品损害  医用产品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使用医用产品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植入人体内部的产品,常见的如骨折内固定材料,如果这类产品的质量、灭菌、生物活性等指标有缺陷,植人人体后就可导致不良的后果。  
    (六)非医疗意外  非医疗意外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或门诊诊疗)期间,由于非医疗活动即患者自己的行为或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晚期癌症病人的自杀行为,这些非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患者个人的行为或第三者引起。  
    (七)疾病的自然转归  疾病的自然转归,是指疾病经过治疗以后所达到的结果或指疾病自然发展的结果。在医疗实践中,某些疾病或疾病在某个阶段的治疗结果经常不为患者或患者的亲属所理解或接受,医务人员在整个医疗行为过程中均遵守诊疗规范,不存在任何过失。  
    (八)非法行医行为  非法行医行为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从事医疗活动,按照医师执业管理的规定,执业医师应当在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内执业。执业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也是非法行医行为。  
    (九)非人身损害纠纷  所谓非人身损害纠纷是指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不是诊疗护理引起的不良后果,而是其他非诊疗护理而导致的侵权行为,如患者就诊时,医护人员态度生硬、收费不合理,医生违反保密义务,未经患者同意,在中提及患者的姓名和病情,泄露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侵犯患者的隐私权,造成患者的名誉受损等等。
    2020-03-03 15:30:44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22991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1、医疗事故是民事侵权纠纷,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情节严重,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0-03-03 15:34:53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19675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0-03-03 15:38:42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我叔叔肚子疼到医院检查身体,发现了阑尾炎,医生建议切除。手术不是阑尾炎,是胃有肿瘤,不适合手术,医生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一个月前由于右肾囊肿手术治疗,在肾囊肿手术全过程中,大夫猜疑是囊性肾癌,提议摘除右肾,亲属愿意签名后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父亲在医院手术切除食道及部分胃,医院没有找到原因再胸腔侧放血,请问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因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为: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消化道出血,医院未确定出血点,医院给做右半结肠切除术,术后仍然出血,然后转至医院确诊为小
你好,院方存在误诊误治,可起诉医院要求院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本人有医学教育及工作经历,更多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院出院院与入院冲突
1,目的不同: 出院一般代表着病已痊愈,可以回家治疗。 转院一般代表着病情加重,需要更好的医疗手段。 2,手续办理方式不同: 出院在得到住址医生的许可,同意后即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住院不住院,是否需要支付误工费?
你好,需要支付对方的医疗费护理费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有: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引起肾皮下血肿,这是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吗?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同一病房住了几天了有一人确诊肺结核
法律分析:建议您在发生事故后一年内到劳动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在医院做沟股疝气,本身是说好了做徽创手术,在做了后说是看不清,我现在已了天了,请问下医院没责任吗?
1.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般需要你方举证医院有过错。如果确实是医院手术不当致使你骨头里面钢钉没有取,医院负有过错。 2.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推定医院有过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8分钟前
李海江律师
近期帮助 19810 人
我在酒店,卡在椅子上面的钉子上,缝了好几针
11分钟前
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
近期帮助 21254 人
在网上公司单方面签订合同合同有效吗?
17分钟前
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
近期帮助 21254 人
我和公司里面人发生口角冲突我打了他一巴掌,我就这这边管理层说把我辞退,后面听其他同事说他敢扣我的工资
17分钟前
隆仁律师
近期帮助 21074 人
你好我在美容店预交了两次项目的费用收据上写的打板产品不退不换我想退款
17分钟前
镇平律师
近期帮助 15168 人
工资一年多未发需要咋处理
18分钟前
廖天军律师
近期帮助 2073 人
我要离婚,可对方不同意,我们分居三年了
22分钟前
杨林礼律师
近期帮助 17939 人
离婚后女方和孩子户口不迁出对男方有什么影响?房子是男方结婚之前买的
23分钟前
廖天军律师
近期帮助 2073 人
你好帮忙出庭需要多少钱。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