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丈夫的房地产是在结婚后,由我的妈妈产权过户让我们的,人们本地规定产权过户务必要写夫妇彼此的姓名。就把他的姓名写到了,也来过本地的公证机关,但因为人们的房屋是深圳小产权房,因此别人不给公正。
更新时间:2020-03-13 15:56:3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我丈夫的房地产是在
结婚后,由我的妈妈产权过户让我们的,人们本地规定产权过户务必要写夫妇彼此的姓名。就把他的姓名写到了,也来过本地的公证机关,但因为人们的房屋是深圳小产权房,因此别人不给公正。??如今人们闹离异,他要争我们家房屋,我觉得问一下,这算作
夫妻共同财产吗? 买房的情况下,她们家沒有有过一分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