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14年7月离婚调解,那时候合同书上注明赡养费是1500元,他从14年7月到16年3月,付款1000元赡养费,从16年4月迄今以收益不太好为原因只付款了500元赡养费,现在我想讨要以前不能偿还的
更新时间:2020-03-13 23:42:35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14年7月
离婚调解,那时候合同书上注明赡养费是1500元,他从14年7月到16年3月,付款1000元赡养费,从16年4月迄今以收益不太好为原因只付款了500元赡养费,现在我想讨要以前不能偿还的赡养费,并规定之后依照1500付款赡养费,我那样的诉请法律法规的根据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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