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唆双方发生斗殴,造成一人重伤,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18-07-03 13:56:07
问题描述:
王女与李男约定聚众斗殴,李男纠集十人在约定时间来到约定地点某酒店门前等待王女。 王女找李女为其纠集参与斗殴的人,未果。后,李女给其舅舅张男打电话称,有人在其酒店门前闹事,该酒店系王女与李男约定斗殴的地点。此时,王女正在该酒店内与张男见面。张男即与王女来到酒店门前,并问王女,谁来酒店闹事,王女将手指向李男,说就是他。张男遂上前打李男耳光,教训李男。李男纠集的众人随即上前,将张男打成重伤。 张男一干人等构成
聚众斗殴罪无异, 问题在于,王女的行为如何定性??故意伤害?聚众斗殴?? 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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