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之后退休了。当时,我在这家公司用潍坊借的资料我经营。当时,我退休后,这些公司没有以客户失去借款为理由向客户支付。但是,我交给客户的债务还在手头。2006年,我在另一家
更新时间:2020-03-23 01:41:49
问题描述:
2005年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之后退休了。 当时,我在这家公司用
潍坊借的资料我经营。 当时,我退休后,这些公司没有以客户失去借款为理由向客户支付。 但是,我交给客户的债务还在手头。 2006年,我在另一家公司工作后,在潍坊进货。 以前的客户从这些货款中扣除,出示还债
证明和我的借款。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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