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前时,两车相撞后的地点,是主要责任,没有责任,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8-09-15 01:59:01
问题描述:
请问,一起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现场是这样的,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为县级公路,公路级别是四级,限速60公里,由西向东,路边停放着一辆长城皮卡,皮卡后方,是一辆六桥半挂牵引车,对象车道是一辆六桥半挂牵引车,皮卡后方六桥半挂牵引车,强行超越皮卡车,撞向对象行驶的半挂牵引车,皮卡后方半挂牵引车的后三桥撞上,对向行驶的,半挂牵引车的前桥讲起撞断,两车相撞前时,都没有刹车,两车相撞后的地点,已经到了皮卡前方六米处,交警队是这样处理的,:六桥半挂牵引车没按规定于,同向车道的皮卡车保持安全距离,强行超车,是主要责任,分为七责,路边停放的皮卡为次要责任,分为三责,对向车道的半挂牵引车,没有责任,我想请问一下,交警队这样处理,合理吗,在着,主要责任的半挂牵引车,当时还超速行驶,而交警队没有说,两半挂牵引车撞车地点已经到了皮卡车的前方六米处,皮卡车该不该负责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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