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以前在一个社交平台上认识一个女人,自己见过面吃过饭。在此期间,我多次送礼物,但是拒绝告白。但是,对方没有说有男朋友。现在给律师写信,说她欺骗我的感情,我需要一千元的精神损失费。那样的
更新时间:2020-03-26 08:52:49
问题描述:
你好! 我以前在一个社交平台上认识一个女人,自己见过面吃过饭。 在此期间,我多次送礼物,但是拒绝告白。 但是,对方没有说有男朋友。 现在给
律师写信,说她欺骗我的感情,我需要一千元的
精神损失费。 那样的话,她会受到法律制裁吗? 如果法院对我有胜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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