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完全是受害方,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我们应该要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
更新时间:2018-09-15 19:26:38
问题描述:
十几天前我车在异地与一车发生
交通事故,事故判定对方负全责。当天是周五,交警和
保险公司拍照及处理完一些手续后已经天黑了,保险
公司让我们把车送到当地县所在市4s店定损及修理(当地县没有4s店),但我们在异地人生地不熟,车上还拉着一些东西就连夜把车开回家打算第二天开去保险公司指定4s店定损,但碰巧第二天是周末,联系不到保险公司处理我们事故的那个业务员,而保险公司指定的4s店在异地离我家有几百公里如果冒然将车送过去又没人处理的话我们要白跑一趟,只好等到下周才将车送去定损。等到下周定完损又修完车我们通知对方车主去4s店付钱的时候,对方车主说我们当时不应该把车开回家,找一些理由扯皮不愿支付修理费!我方完全是受害方,自事故发生后全是我们一方忙活,联系保险公司联系4s店几百里远把车送去修理来回路费等全是自负对方车主完全不管不问,到付钱的时候又再三推脱,我们光长途电话都打了几十通!真的忍无可忍了!现在我们决定诉诸法律,请问对方以我们不应将车开回家为由拒付修理费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我们应该要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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