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某商场管理部门在抓商场员工销售,见员工正在下账期间,是否符合商场管理规定和社会法律(此行为商场领导知晓)
更新时间:2018-09-16 03:15:17
问题描述:
吉林省某商场管理部门在抓商场员工销售,见员工正在下账期间,无人去接待,不经允许的情况下,将商品私自拿走,拿走后上交给楼层主任,称员工在上班期间未进行接待
罚款200元或按商品原价将其商品购回,此行为是否符合商场管理规定和社会法律(此行为商场领导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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