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辆电动车相碰,我就是肇事方。病人送看医生,医院体检并无生命危险,仅仅轻度擦破。现阶段病人自始至终不住院,规定再次医治。或是明确提出赔付一万的规定。我想问一下1.在已能住院的状况下病人坚持不懈不住院我
更新时间:2020-04-02 06:44:36
问题描述:
二辆电动车相碰,我就是肇事方。病人送看医生,医院体检并无生命危险,仅仅轻度擦破。现阶段病人自始至终不住院,规定再次医治。或是明确提出赔付一万的规定。我想问一下1.在已能住院的状况下病人坚持不懈不住院我是不是要再次赔付所属医院门诊的一切花费?2.有关赔偿费是由哪家企业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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