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2006年4月创立股份有限公司,他是公司法人,我占15%股权,07年离异,这些沒有切分,2012年丈夫将企业卖出,由于我还在异地,沒有通告我,如今我可否讨回这些资产,若能应走如何的程序流程,有
更新时间:2020-04-04 10:26:27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2006年4月创立股份有限
公司,他是公司
法人,我占15%股权,07年离异,这些沒有切分,2012年丈夫将
企业卖出,由于我还在异地,沒有通告我,如今我可否讨回这些资产,若能应走如何的程序流程,有效期限多少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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