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
更新时间:2018-07-04 07: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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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修正)》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
企业法人资格。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
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请问:分公司负责人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那么分公司负责人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定的合同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的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p>《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修正)》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p>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p>请问:分公司负责人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那么分公司负责人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定的合同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的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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